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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002728 
類別 農藥調配 
日期 20220303 
問 題 1.益達胺9.6%(IRAC_4A)溶液可否混配大滅松44%磷劑(IRAC_1B) ?
2.益達胺9.6%(IRAC_4A)溶液可否混配丁基加保扶48.34鹽劑IRAC_1A?
3.納乃得40%水溶性粉劑(IRAC_1A) 可否混配畢達本20%(IRAC_21A) ?
4.納乃得40%水溶性粉劑(IRAC_1A) 可否混配賜派滅10%(IRAC_23)?
5.嘉賜銅81.3%(FRAC_D3) 可否混配愛殺松46.5%乳劑(IRAC 1B) ? 
回答 1. 農藥桶混為田間常見使用方式,惟囿於農藥種類眾多,可選擇混配的組合選項亦多,且相同有效成分與相同劑型的農藥,因廠牌不同則其他成分(如界面活性劑及溶劑種類等)也可能有所不同,無法直接未經測試就依照農藥有效成分名稱及劑型告知各農藥之混合可行性,建議依下列混合可行性測試原則自行少量測試。
2.一般而言,不同酸鹼性的農藥不能混合,倘酸鹼性農藥混用在一起,就可能發生分解破壞,降低藥效、甚至造成藥害。舉例來說,像有機磷類、胺基甲酸鹽類等類殺菌劑與鹼性農藥混合易發生水解或複雜的化學變化,從而破壞原有結構;又如有機硫磺類和有機磷類農藥不能與含銅製劑的農藥混用,會因與銅離子結合,而失去活性。
3.有關所提混配組合,大滅松及愛殺松等屬有機磷類農藥,不可與鹼性或含銅劑農藥混合;丁基加保扶及納乃得等屬胺基甲酸鹽類農藥不可與鹼性農藥混用,因此綜合前述原則,嘉賜銅與愛殺松為不可混用的組合;至其他組合部分雖未屬前開情形,但仍應依下述桶混使用的農藥選用及其混合可行性測試原則,進行測試並通過後才使用。
4.有關桶混使用的農藥選用及其混合可行性測試原則如下: (1)在選用不同作用機制的農藥及符合其標示「使用方法及其範圍」的前提下,參考農藥標示的「儲藏及使用時應注意事項」,確認使用的農藥是否有相關不可混用農藥。 (2)倘無相關不可混用農藥者,建議混合添加的一般順序(如下)進行測試,通過該測試後先以小規模試噴預計施用的作物,並觀察5天,確認無藥害等不良現象產生後,才可大面積施用。 (3)建議混合添加的一般順序說明如下: 「需加水稀釋之固體劑型(如可濕性粉劑、水分散性粒劑等)」→「液體中有效成分為固體者(如水懸劑)」→「溶液」→「乳劑」;每一藥劑加入時,應邊攪拌至均勻分散,才可加入下一藥劑。將該等藥劑均勻混合後靜置觀察5及30分鐘,觀察其是否有混合不相容的情況產生(如嚴重的油水分層、乳霜、沉澱、結晶析出等現象),混合可行性測試通過後,施藥還需先以小規模試噴預計使用的作物,觀察五天,確定無藥害產生,才可大面積施用。
 
文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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