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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002808 
類別 生物農藥 
日期 20230209 
問 題 微生物製劑貯存安定性試驗之要點與規範來自行先測裝載樣品的包材或容器,有無任何限制或建議?是少量樣品先分裝好不同月份後再陸續取出檢測,或是同一包裝內取出測定?室溫是指定溫如20或25度等還是放一般室內25正負5度即可?
 
回答 有關微生物製劑貯存安定性試驗的結果判定標準,首先需思考其規格含量的訂定邏輯,標稱含量通常是貯存性與希望有效期間的妥協。化學農藥通常較安定,且含量同時訂有上限值與下限值。而微生物製劑的安定性不一定很好,其貯存安定性應將安定性及貯存性分開來看,安定性若不佳,則需改良產品或縮短效期。
1.貯存安定性試驗時,建議接觸樣品的包裝材質應選用將來擬使用之包裝容器。
2.是否必要少量樣品先分裝需視樣品對空氣、光線之敏感性,如果產品特性安定,通常同一包裝在不同時間點取出測定亦無不可。
3.試驗溫度是常溫、室溫、或恆溫,應由原廠適當考量,目的在於有效期間的決定,有效期間內變質對業者反而不利,應保守看待,惟GLP試驗應將試驗條件明確紀錄並符合自訂的環境條件標準,通常以恆溫方式較穩定。 
文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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