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
一、依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規定,農藥有效成分未經核准登記為成品農藥者,不得申請農藥原體登記。因此申請農藥原體輸入,如國內尚未有成品農藥加工許可證,則需要有配合的成品農藥加工登記申請案。 二、經查防檢署農藥資訊服務網尚未核准登記「mesotrione」藥劑,因此原體案與成品案需一起備齊「新有效成分」類別之相關理化性、毒理試驗、田間藥效藥害(含登記必要性說明文件)、殘留試驗報告等完整資料,始能正式申請登記。 三、而有機化學農藥原體所需毒理試驗資料,請依《農藥理化性及毒理試驗準則》【第三條附件二】參照登記藥劑類別、「供試樣品」及「備註」欄位說明準備相關試驗資料,另若就該原體已在國外實驗室進行試驗如符合GLP之毒理試驗報告,該報告在台灣是可被接受的,不需重新繳交在國內實驗單位進行的GLP毒理試驗報告。 |